□未鼎(貞):其我且(祖)。 甲申鼎(貞):又伐于小乙(羌)五,卯牢。 茲用 二 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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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大系編號
- 54456
- 類組
- 歷二
- 參考書目
- 屯南595
- 標題來源
- 國學大師標題
- 圖版定位
- 21冊;6684葉
- 釋文定位
- 36冊;3434葉;PDF 334
釋文
1.□未。鼎貞。其舌话我且祖}。 2.甲申。鼎貞。又有!从伐于小乙|羌五。卯牢。 3.丝兹用。二。 4.二。 [进自二一示又有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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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□未。鼎貞。其舌话我且祖}。 2.甲申。鼎貞。又有!从伐于小乙|羌五。卯牢。 3.丝兹用。二。 4.二。 [进自二一示又有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