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骨文摹本大系檢索

王(占)曰:“不。” 入百二十。 (甲橋刻辭) 鼎(貞):父乙弗害王。 一 二 三 〔鼎(貞)〕:王往(獸—狩)。 一 〔二〕 三 四 二告 𢎥(勿)往(獸—狩)。 一 二 三 四 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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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系編號
16558
類組
典賓
參考書目
合集10601正反;正:丙163;反:丙164
標題來源
國學大師標題
圖版定位
9冊;2733葉
釋文定位
31冊;1148葉;PDF 277

釋文

正: 1.鼎貞|。父乙弗黄害王。一。二。三。 2.[鼎貞|。王]业往|獸狩|。一。[二。]三。四。二告。 3.弓勿业往狩l。一。二。三。四。 4.三。 反: 1.王固占日。不。 2.入百廿{二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