鼎(貞):取。 𢎥(勿)取帚(婦)奻。 王(占)曰:“吉,。” 乙卯卜,爭*鼎(貞):旨䍜。 一 二 三 鼎(貞):旨弗其䍜。 一 二 三 辛酉卜,內鼎(貞):往西,多其以王伐。 一 二告 鼎(貞):往西,多不其以伐。 一 鼎(貞):往西,多其以王〔伐〕。 二 三 往西,多不其以伐。 二 三 鼎(貞):且(祖)乙(孽)王。 一 二 且(祖)乙弗其(孽)王。 一 二告 二 鼎(貞):且(祖)乙(孽)王。 一 二 翼(翌)乙亥喪(爽)乎(呼)子商椎。 一 二 三 鼎(貞):叀(惠)。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
此頁為 Google 檢索收錄用靜態記錄頁;完整圖版、釋文原頁與校對資料請進入互動檢索頁查看。
- 大系編號
- 06317
- 類組
- 賓一
- 參考書目
- 合集880正反;正:乙5395;反:乙5396
- 標題來源
- 國學大師標題
- 圖版定位
- 3冊;659葉
- 釋文定位
- 29冊;332葉;PDF 336
釋文
正: 1.乙卯卜。爭鼎貞。旨戈|瞿。一。二 2.鼎贞。旨弗其战翦瞿。一。二。四。 3.辛酉卜。丙鼎贞。业往西。多索尹其以王伐。一。二告。一。 二。三。 4.鼎丨貞。业往西。多|索尹不其以伐。一。一。二。三。 5.鼎|貞}。业|往[西]。多耕|索尹[其]以王[伐]。二。三。 6.业往西。多耕索尹不其以伐。二。三。 7.鼎|贞。且|祖乙膀|孽王。一。二。 8.且祖乙弗其膀|孽}王。一。二告。二 9.鼎贞。且祖乙孽王。一。二。 10.翼|翌|乙亥爽|乎呼|子商殺。一。二。三。一。 11.鼎(贞。專。三。 反: 1.引勿取。 2.鼎|貞。取。 3.王固丨占}日。吉。戈离}。 4.帚女。